事项名称:流动人口在沈阳现居住地如何办理一孩生育登记

  设定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流入到我县的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

  办理材料:1、户口本;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身份证;4婚育情况证明;5、妊娠证明;6、结婚证。

  办理流程:(一)对拟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孩子生育服务登记的流动育龄夫妻,凭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妊娠诊断证明及复印件和户籍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女方《婚育证明》和男方婚育情况证明材料,由女方现居住地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1.信息核实

  (1)现居住地乡级收到流动育龄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相关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向夫妻双方户籍地乡级核实其婚育情况。

  (2)户籍地乡级接到核实要求后,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2.服务登记

  (1)现居住地乡级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第一个孩子生育服务登记,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

  (2)证明材料不全或有误的,暂缓办理;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不予办理,并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3.情况通报

  (1)现居住地乡级自办理第一个孩子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向流动育龄夫妻户籍地乡级以网络或书面形式予以通报,户籍地做好登记。

  (2)由户籍地乡级办理的第一个孩子生育服务登记,自办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乡级以网络或书面形式予以通报。

  (二)流动人口申请再生育的,由女方户籍地负责审批。生育政策和审批程序依据受理户籍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受理申请的户籍地将审批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以网络或书面形式通报其现居住地。

  办理地点:法库县各乡镇政府计生办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联系电话:各乡镇政府电话

  慈恩寺  87159354

  孟 家  87138540

  和 平  87042309

  柏家沟  87048016

  十间房  87053188

  冯贝堡  87034027

  大孤家子 87032208

  依牛堡  87149013

  三面船  87038768

  五台子  87176004

  四家子  87075006

  双台子  87181016

  卧牛石  87090028

  包家屯  87080040

  秀水河子 87071037

  叶茂台  87191029

  丁家房  87164008

  登仕堡  62713009

  法库镇  8712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