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法库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开发企业

  办理材料:1、营业执照(看原件留复印件)2、资质证书(看原件留复印件)3、开发建设项目的计划指标(看原件留复印件)4、土地使用证(看原件留复印件)5、交纳各种税费的票据证明(看原件留复印件)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7、施工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8、施工合同(看原件留复印件)9、规划图(看原件留复印件)10、工程形象照片(每栋一张)11、施工平面图(蓝图)12、销售面积计算书(按标准格式)13、售楼说明书(包括公司简介,房源地址,装修标准,配套实施,物业管理标准,开、竣日期,户型标准,住宅、网点、车库等价格表及售楼处电话)14、其他(情况说明等)15、建设工程规划审定书16、地名办命名文件。

  表格下载(仅供参考):请点击网址http://www.syfc.com.cn/work/bgrl/bgrl.jsp下载相关表格。

  办理流程:持所需要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直接受理。(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法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劳动大厦一楼东侧大厅)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024-8712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