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就业服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申请条件:凡我县城乡符合法定年龄标准的居民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就失业登记证;

  办理流程:持所需材料到法库县就业服务局就业指导科

  办理地点:法库县就业服务局(重点高中西侧)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024—8710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