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90周岁高龄老人补贴
设定依据:沈老委办法【2009】4号《关于做好90-99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凡年满90周岁以上、户口在本地的老人。
补贴标准: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100元; 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300元。
办理材料: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2.赡养人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3.老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4.赡养人与老人近期四寸合影照片1张。
办理流程:需老人或赡养人持老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到乡镇民政办申请,民政办调查核实后报县民政局老龄办,老龄办核准后予以审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联系电话:024-8701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