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
设定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因病连续三个月不能到校上课者
办理材料:(1)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2)住院病志(3)初中学生学籍及保证书 (需要家长签字) (4) 小学休学申请书(需要家长签字)
办理流程:由家长或监护人持所需证件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
办理地点:法库县职业高中(陶瓷学院)一楼
办理时间:每周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87105546 8710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