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种植结构调整资金

  根据中央财政当年下达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量,省级财政调剂5%作为省级种植结构调整资金,市级财政根据省核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额度,调剂不超过5%作为市级种植结构调整资金,用来支持种植业结构调整,市级核定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县级财政不再调剂种植结构调整资金。

  二、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

  1、补贴范围。所有种植玉米、大豆的农户。

  2、补贴对象。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实际生产者。合法耕地就是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的。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如土地承包者领取补贴的,有关地方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用,真正让玉米、大豆生产者受益。

  3、补贴依据。生产者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不包括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种植面积以及被政府租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种植面积、也不包括青贮玉米种植面积。

  4、补贴标准。各市可按品种统一测算补贴标准,也可以县为单位,根据市对县核定下达的补贴额度,再依据县农业部门提供的补贴面积分县确定补贴标准,允许县与县之间存在差异。原则上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要适当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

  三、工作程序

  申报登记核查、实行村级公示、汇总备份上报、汇总抽查确认的工作流程

  自主申报登记。生产者当年玉米、大豆播种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填写《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包括生产者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承包、流转等)、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同时登记领取补贴惠农“一卡通”账号。

  统计汇总核查。自主申报结束后,由乡政府组织乡农业相关部门部署各村委会对全村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按照统一格式进行统一汇总,并进行核查确认。包括生产者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承包、流转等)、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账号等进行核查确认,由村小组长、村委会负责人、乡镇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报乡镇政府。

  实行村级公示。经核查确认的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由乡农业相关部门经手人和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4、汇总备份上报。乡镇政府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委会经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填写《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一式两份报农业主管部门。同时备份归档以便核查。

  四、严格监督检查

  设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禁止集体代领“一卡通”或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五、明确责任

  乡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统计核实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对本乡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村委会对本村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填报当年玉米大豆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