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沈阳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背景及依据
  2016年10月,我市获批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要求我市重点围绕数据资源统筹、大数据产业集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并取得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严格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为引领,认真学习对照贵州、上海、内蒙古等地建设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沈阳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精神
  《行动计划》明确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聚焦“智慧城市新体系、大数据产业链、工业互联网发展”三条主线,重点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平台化、系统化、社会化,重点推动各方面数据的汇集、共享、开放、加工、流通与交易,重点推动形成设计制造服务 互联网 大数据的产业生态,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的总体思路。
  三、《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
  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基础设施统筹、打破信息资源壁垒、发挥数据资源价值为主攻方向,形成若干可复制、能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实现全市数据资源全面统筹共享、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产业聚集发展态势明显。到2020年,5G移动通信网络和窄带物联网感知设施完成布局,基本建成“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跨部门协同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大数据及相关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实现数据流通与交易,培育大数据行业示范企业及园区10家,大数据及相关产业从业企业达到500家以上。初步建成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形成涵盖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环节的较完整产业链。
  四、《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构建智慧城市新体系、增强大数据服务能力、发展工业互联网三大任务。
  构建智慧城市新体系。一是夯实基础资源平台支撑,构建区域云中心,完善数据全流程监管、视频资源共建共享、信用大数据挖掘和分析,实现信息安全可管可控。二是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打造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城市一卡通服务体系,完善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和“多规合一”平台。三是构建“互联网 城市管理”体系,建设决策支撑平台,深化智慧城管平台、公共安全管理平台、环保110平台、智慧交通平台等应用。四是实施“互联网 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智慧教育、智慧卫生、科技条件、“互联网 社区”、智慧文旅、精准扶贫、智慧农村农业等领域发展。
  增强大数据服务能力。一是汇聚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的数据资源,推动政务数据开放。二是建立大数据交易机制,搭建大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形成以大数据交易为核心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三是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逐步形成集聚效应,打造产品和服务龙头企业。四是在健康医疗大数据、能源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等方面形成典型领域应用示范,发展万众创新大数据应用。
  发展工业互联网。一是以示范工程推进智能制造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面向工业互联网的固定宽带网络和移动网络的改造,建设10个智能工厂、20个数字车间。二是以企业上云推进智能制造平台运营,推动200家工业企业依托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带动300家企业“上云”,建立“沈阳智能制造开发者社区”。三是以平台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沈阳智能制造”平台模式、制造模式和产业模式,建成一批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不少于30个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项目,提升产业自主提供能力,健全工业互联网核心产业体系。
  五、基础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提出了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统筹信息资源管理、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建立标准规范体系、强化信息安全等5项基础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制度、加快人才培养、加大资金扶持、强化区域合作、营造创新环境、加大宣传培训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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