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咨询合作医疗报销的问题 

内 容:

  我结婚了,户口是法库的,我家老头是康平的,今年2007年4月在康平医院紧急剖腹生下一名女儿,在康平走不了合作医疗,想回法库报销,但报销的太少了,才1000块钱,我在网上查询在外地生的产妇,回法库可以报销百分之40-50呢,请问我能报销多少。   

 

 
回复部门:县卫计局发布时间:2015-5-17

  您好,新农合的工作主要以大病报销为主,分娩属于自然人必经的生理流程,不属于疾病范畴。考虑到给参合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所以,我县在年制定2016新农合政策时,采用了每例产妇定补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2017年新农合分娩补偿政策没有调整,因此咨询人所申报医药费只能进行定额补偿1000元,无法执行其他比例补偿。如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电话024-8712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