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咨询畜牧饲养名额的问题 

内 容:

  我是法库县大孤家子镇大孤家子村村民,养150头毛驴给200万,为什么不给大孤家子村名额,都给秀水河村,希望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回复部门:法库县畜牧兽医局发布时间:2016-12-30

  1.对生产设施完备,技术力量雄厚,发挥较强育种作用的种畜禽生产企业,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的,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30万元;当年被认定为省级核心育种场的,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每个企业累计最高补助30万元。2. 对占地10亩以上,新址新建,符合防疫和环保相关要求,有利于动物疫病防控,养殖舍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6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15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每个分别补助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3.对在养殖专业村或养殖业密集区内当年建设投入达到300万元,以畜、禽粪便为原料,新增年加工能力达到1万吨的有机肥或新型燃料项目,对新建厂房等基础设施按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对新购专用设备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关于名额问题,法库县畜牧局没有分配名额,达到以上标准的需要按级上报,先由业主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申请验收报告,县级验收工作组采取动态验收和年终初步验收的方式进行,并将验收情况报送市级验收工作组。市级验收工作组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初步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并到项目实地进行验收。联合验收工作结束后,由市畜牧局形成验收书面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沈阳市根据全市申报请示进行全面综合评比,符合条件将给予财政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