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写信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行政审批等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

    2.对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社会生活中涉及的劳动保障、医疗服务、文化教育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诉求;

    2.对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环境、政策帮扶等方面的诉求;

    5.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作风的批评意见、投诉举报和表扬感谢等。

二、不受理范围

    1.已经进入信访、仲裁、司法诉讼程序的问题;

    2.已有行政复议结论的问题;

    3.行政能力调解无效,依法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医患、劳资等民事合同纠纷的问题;

    4.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问题;

    5.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贪污腐败的问题;

    6.涉及党务、人大、政协、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7.涉及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问题;

    8.诉求事项不清,无具体诉求内容的、无有效联系方式、无法调查的问题;

    9.其它超出沈阳市行政管辖范围的问题。

三、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自接收信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含第1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群众在投诉信件中要使用真实姓名投诉,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便于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诉求人的隐私将受到保护;

    2.群众在提交的信件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以及含有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悖的文字表述;

    3.群众反映的投诉类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办结后,原则上要在网上公开反馈,如果诉求人不同意公开反馈的,请在写信时注明;诉求人可直接在moblie28365365网站上查看反馈结果;

    4.群众提出投诉信件后,请按照办件时间要求,耐心等待,尽量避免一信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