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恩,1918年2月22日出生,法库县人。青少年时期在家乡的小学、中学读书。中学毕业后考入设于奉天省城的奉天铁路学校,1941年1月于该校车辆科毕业。1941年至1946年,在齐齐哈尔检车段历任检修技术员、副段长。

       抗日战争时期,李德恩在其胞兄李得春(中共党员、抗联战士)的影响下,接触革命人士,不满日伪统治,成为富有进步思想的爱国青年。国民党发动内战后,李德恩同情八路军,反对内战。1946年4月19日被国民党齐齐哈尔市警察局逮捕入狱,直到4月23日齐齐哈尔市被人民军队解放时才得以出狱。

       李德恩出狱后参加了革命工作。同年1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在齐齐哈尔检车段,李德恩领导工人群众,积极开展“死车复活”活动。当时,车辆设备十分简陋,列车自动软管(风管)十分缺乏。为了支援解放战争和保证行车安全,李德恩建议将列车软管截断,采取一分为二的办法,使列车全部通风。该项革新措施,被推广到东北解放区的铁路系统。同时,根据东北地区,特别是严寒地区的特点,李德恩建议把客车三通阀改装在车厢内,以防止制动失灵,保证了旅客列车在寒冷气候条件下的正常运行,为支援解放战争做出了贡献。1947年5月1日,李德恩出席了两满铁路局第二届劳模大会。

       东北解放战争胜利前夕至新中国成立初期,时任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机务处车辆科科长的李德恩,组织领导车辆科成员和系统职工,努力做好铁路运输及车辆管理、保养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分别于1948年3月、l949年11月立集体大功各1次。李德恩在任齐齐哈尔铁路分局长期间,该分局于1951年12月获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评比第一位,李德恩本人获红旗奖金。1952年因超额完成运输生产任务,齐齐哈尔铁路分局被国家铁道部评为全国第二位,李德恩再次荣获红旗奖金。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李德恩长期担任齐齐哈尔铁路局行政领导和技术领导职务。他领导、组织推广经济核算制;组织编制列车运行图;参加列车牵引试验和审定各种技术标准,有效地提高了全局的运输效率和通过能力。李德恩积极推广全面质量管理法,亲自组织试点、总结经验,认真探索全面质量管理在铁路运输中的应用。齐齐哈尔铁路局有多项经验在全国铁路系统交流和推广,受到了铁道部的好评。在李的领导组织下,齐局上马调度集中工程并实现了五个区段的电子调度集中等多项科技革新,使该局的运输生产趋向自动化。在李的领导下,齐局率先引进并自行制造红旗吊,为修建高层建筑创造了条件,推进了建筑工程施工的机械化。

       在十年动乱期间,李德恩受到了迫害,被揪斗、隔离、开除党籍。李经受住了严竣的考验,无论在被揪斗隔离期间,还是在“五七”干校劳动改造期间;无论是遭到刑讯逼供,还是面对引供诱供,都勇于坚持真理,敢于面对现实,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

       1979年2月22日,中共齐齐哈尔铁路局委员会为李德恩正式平反,恢复了名誉、党籍、工资和工作。

       1981年4月17日,李德恩因病逝世,终年6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