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正春,1892年出生,法库县红五月乡石岗子村人。是法库县著名的红案厨师。曾被选为法库县第一、二、三届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法库县第二、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薛正春自1926年开始从事饮食业工作。解放前,先后在洮南、新台子和法库等地的饭店司厨。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受聘于法库县城内福合居饭店。1956年全行业大合营,进入合作饭店,并参加了企业工会。1958年任国营饭店的厨师长。

       薛正春对烹调技术刻苦钻研,精益求精,掌握了山东菜系的珍馐佳肴及地方时菜的烹调技术。薛正春的菜谱超过200多种,仅豆腐一项就有30多样风味各异的做法。其主厨的的海参席、鱼翅席在法库亦独树一帜。他的高档菜——蝴蝶海参、红烧鱼翅、干烧鲤鱼、脱骨整鸡、熘黄菜等都别有风味。还有一手独到的刀工和“火候”工。所做的锅爆肉,刀工整齐,片片瓦形,如出一模。辅料用胡萝卜、黄瓜、冬瓜、兰片,切成细丁,红绿黄白,色调鲜艳,糖醋烹汁,加上明油,闪闪发光,香味扑鼻,脆而不焦,酥而不腻。法库县召开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时,薛正春向大会献技,做了汁油丸子、虾米托和回酥肉等几样菜,色鲜味美形佳,均脍炙人口,倍受与会者的赞扬。

       薛正春一生态度严谨,讲究职业道德,又热心传授技艺,并且传艺要求严格,注意基本功,最忌华而不实。后期法库县出艺的中壮年厨师,多出于薛正春的门下。

       1965年,薛正春退职还乡,l978年病逝,终年8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