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钧,1923~4月6日出生,吉林省双辽县狼洞子村人。1934年至1938年,在家乡的私学堂念书。1939年,在双辽县农民训练所学习农业技术及畜牧、园艺知识。

       1947年,李洪钧参加中共昌北县委组建的工作队。1948年8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同年被分配到昌北县第五区区政府工作,任战勤助理。12月,被调到昌北县委组织部任干事。.1950年调任昌北县城关区委组织委员。1951年任昌北县委党训班主任。1951年秋至1952年秋,在东北局党校学习。1952年9月起,任昌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52年11月至1954年末,任中共昌北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1954年11月,昌北县与昌图县合并后,李洪钧被调到黑龙江省友谊农场工作,任生产作业队队长。

       1955年至1956年,李洪钧到法库县人民委员会任县长。

       1962年至1966年,李洪钧在国营两家子农场任场长。1972年调到昌图县工作,任昌图县八面城镇革委会主任。

       1977年1月21日,李洪钧因病逝世,终年5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