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仁,字柏春,l911年1月出生,法库县大孤家子镇大孤家子村人。1919年2月至l924年6月,刘兴仁在大孤家子小学读书。1924年6月至l926年8月,在法库县立农林职业学校读书。1926年8月至l2月,在奉天省立第一商科高级中学初中部读书。1927年2月至1928年5月,在法库私立中学读书。1929年至1930年,在辽宁省第三高级中学读书。

      少年时代,刘兴仁接受了进步思想,在爱国人士阎宝航教育救国思想影响下,确立了读书救国的志向。1930年8月为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不顾家人的劝阻,毅然离开家乡到北平求学。“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军侵占东北,激起刘兴仁的抗日救国热情。1933年11月,刘兴仁弃学参加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在阎宝航、王以哲的指导下,开始了抗日救国活动,来往于北平与奉天(沈阳)之间秘密搜集日伪情报。1935年,北平爆发“一二九”运动,刘兴仁积极支持学生的爱国抗暴行动,并鼓励其四弟刘卓人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1936年在南京新生活运动总会任职期间,积极开展群众抗日宣传工作。“西安事变”发生后,刘兴仁以东北竞存学校教师的身份为掩护,负责西安中共地下组织与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的联络工作。刘兴仁一方面向学生宣传抗日救国思想,一方面做中共的地下工作,对于唤醒民众特别是广大军人投入到抗日战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1937年9月,刘兴仁到山西太原参加了由薄一波组织的牺牲救国同盟会,任干事和驻闻喜县特派员。在此期间积极团结地方政府官员共同抗日,开展国共合作,组成抗日统一战线。l93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l938年3月,刘兴仁被派往国民党西北军一七七师工作,组建了抗日游击大队,被任命为地方工作科科长、政治部主任,同时负责党的地下工作。曾带领游击大队和友军官兵共同作战,在晋南山区进行抗日活动。1938年8月,因日军残酷扫荡,刘兴仁失掉了与党组织的联系。10月,回到西安后,看到国民党执行不抵抗政策,刘兴仁极度愤慨,决定脱离西北军,从西安徒步北上,寻找党组织。11月到达延安,参加了抗日军政大学,为第五期第一大队第三小队学员。1939年5月,在延安抗大又经孟华、刘兰亭介绍重新人党。1939年10月28日于延安抗日军政大学毕业,被派到延安兵站工作。1940年4月,刘兴仁被派往重庆工作,由党组织安排到重庆空袭救济委员会,从事社会救济工作。

       1945年12月,刘兴仁到上海从事地下工作,以商务日报社职员的身份为掩护,为中共代表团做交通工作。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期间,阎宝航一家人被国民党特务盯上,被困在一住宅内,情况十分危急。刘兴仁机智勇敢,巧妙与国民党特务周旋,将阎宝航全家安全掩护离开上海,转危为安,受到了中共代表团的赞扬。1947年4月,因病经组织安排,回到家乡法库养病,1948年3月开始在抚顺、沈阳、锦州等地开展党的地下工作,任情报站负责人。在情报站工作中,刘兴仁以交友为名,主动接近国民党军政要员,积极策反和搜集敌人情报。在沈阳解放前夕,通过工作,刘兴仁从国民党军统特务于本善处获取到沈阳地区国民党军队军事布置城防图,并及时通过其妻子贺敬文连夜潜出沈阳城区送给中共东北局社会部,为解放沈阳做出了重要贡献。沈阳解放后,刘兴仁被调到东北行政区公安部工作。1956年1月起,任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在检察工作中,刘兴仁积极探索检察机关的职能,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1956年,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在该市通天区、船营区、龙潭区、哈达彦区、市郊区设立5个辖区检察院,全面开展承担检察机关提请逮捕人犯的工作。同时也全面承担审查起诉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整套的经验,培养造就了一批熟悉业务的骨干力量,刘兴仁也成为一名称职的人民检察官。但是,正在司法监督领域开展工作的刘兴仁,却接连遭受政治运动的冲击,1959年在“反右整风”运动中被错定为“反党分子”。“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刘兴仁再次受到冲击,1967年被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叛徒、特务”,受尽折磨和迫害,直到1973年才得到彻底平反及恢复职务。

       刘兴仁虽屡次遭受政治迫害,但心中只有党,坚定信念始终不向邪恶势力低头,保持了一位老革命、老党员的高风亮节。

       1976年9月9日,刘兴仁因病逝世,终年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