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办发〔201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法库县2018年度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moblie28365365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法库县2018年度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开局之年,是省政府考核迹地还林自然资产离任审计的攻坚之年,我县造林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为全面做好2018年全县绿化工作,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造林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结合“一园、两湖、三山、四河、五路、六景、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以防沙治沙为重点,以清理采伐迹地还林为主线,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实行销号制管理,全面清理采伐迹地、农田林网和无立木林地予以还林,确保栽一块、活一块、成一块。同时,在全县开展工程化专业化造林试点,不断提升全县造林绿化水平。
  二、任务指标
  2018年任务分为迹地更新全部还林任务和无立木林地造林任务两部分,这两部分任务既相互关联,又互有区别。
  关联是:迹地更新全部还林任务中未还林的小班和面积也是造林任务的小班和面积。
  区别是:迹地更新全部还林任务是省政府自然资产离任审计考核市政府责任状的任务,是要接受省政府迹地更新检查审计的。造林任务是国家、省、市的绩效考核指标任务,要接受国家、省、市的造林核查。
  (一)迹地更新还林任务
  我县迹地更新还林任务为5894个小班,面积为219862.95亩,其中:2015年之前迹地为5877个小班,面积为219684.15亩,2016年当年迹地为17个小班,面积为178.8亩。
  按照之前各乡(镇)、街道、林场自查摸底结果,我县迹地更新还林任务小班分为五种情况:(1)已进行更新还林的为2151个小班,面积73737.3亩;(2)未更新需要造林的为2253个小班,面积72906.75亩;(3)属于在册耕地的为1362个小班,面积66347.7亩;(4)立地条件差、不适宜造林的为29个小班,面积1059.15亩;(5)被征占的为116个小班,面积5990.85亩。
  依据我县采伐迹地的摸底情况,我县采伐迹地5894个小班,要全部接受省、市检查验收,为此,对以上5种情况,要分类施策,区别对待,最终实行销号管理。
  一是已进行更新还林的小班,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各地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备查。对虽已更新还林,但成活率未达到85%以上的,今年要进行补植补造,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
  二是对未更新需要造林的小班,要一块不漏,全部还林,确保成活率达到85%以上。
  三是对已经被征占的小班,需要收集相关批件和有效证明材料备查;对非法征占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依法清退还林。
  四是对属于在册耕地的小班,依据我县2012年申请省、市核减的退耕损毁面积50097亩予以核销,各地要核对各地块的退耕户姓名、面积、小班等因子;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对有积极性直接还林的退耕还林采伐迹地小班,经验收合格可从2018年开始享受市财政补助政策。对其它难以还林的退耕还林工程采伐迹地,与原退耕户取消合同,按实际面积调整到寒富苹果等经济林地块,并与新农户签订合同、调整施工作业设计,县级汇总后报送市退耕管理部门审批。
  五是对立地条件差不适宜造林的小班,需备齐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备查。
对以上五种情况的小班地块,省、市要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审计,对完成任务的小班地块,检查验收后,到省厅统一销号。
  (二)造林任务
  结合省、市造林工作部署,针对我县实际情况,我县造林任务为8.0万亩,包含迹地更新还林和无立木林地造林。具体归类为六项造林工程。
  一是山地绿化工程,面积3.0万亩。以八虎山、五龙山、老陵山、磨盘山、喇嘛山和县城周边等区域重点,整山推进,实施专业化工程化造林,清理小开荒和林间空地还林,加快丘陵山地的绿化步伐。
  二是剥蚀丘陵修复工程,面积1.0万亩。以沙化乡和西北部地区为重点,本着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为原则,修复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环境。
  三是特色经济林工程,面积1.0万亩。依托市级特殊扶持政策,扩大寒富苹果种植规模,建设2-8个百亩标准园。同时,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一乡一业”模式,推进榛子、树莓、山楂、葡萄、沙棘子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打造特色经济林专业乡(镇)。
  四是河流水系绿化工程,面积1.5万亩。以辽河、秀水河等河流水系为重点,实施滩地绿化和护堤林建设,以及财湖、灵山湖、三河城水库和獾子洞湿地为重点,实施湖库绿化、景观绿化。
  五是农田林网工程,面积1.5万亩。以田成方、林成网为目标,修复断头林带和绿化断头路,恢复林网保护农田。
  六是部门绿化工程。县住建局负责宜居乡村绿化、城区绿化和住宅小区绿化;教育局负责校园绿化;交通局负责公路绿化;农经局负责设施园区绿化;水利局负责库区周边绿化;辽河局负责辽河护堤林绿化;动监局会负责养殖小区绿化;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绿化。
  三、工程化专业化造林试点
  为推动全县造林开展,提高造林质量,按照市局部署和要求,我县实施工程化专业化造林试点,连管三年,确保栽一块、活一块、成一块。暂定实施15处试点工程,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面积为准。
  1.财湖及李贝堡西山绿化工程400亩
  2.五龙山景观绿化工程500亩
  3.石景山景观绿化工程300亩
  4.大孤家子镇小西山绿化工程300亩
  5.三面船镇马家沟北山绿化工程200亩
  6.四家子乡陶屯果园东山绿化工程300亩
  7.法库镇榆树底东山绿化工程300亩
  8.包家屯镇三合城水库生态修复工程1300亩
  9.卧牛石乡邢家屯西山生态修复工程350亩
  10.八虎山林场包家屯工区石棚山、兰家沟及大泉眼前山生态修复工程650亩
  11.法库镇夏堡农田林网工程150亩
  12.双台子乡农田林网工程200亩
  13.叶茂台镇薄母坨子农田林网工程350亩
  14.秀水河镇农田林网工程300亩
  15.和平辽河绿化工程450亩
  四、时间节点及成效要求
  根据全年计划和安排,各地要严把各个时间节点:
  一是3月15日,为采伐迹地清退节点。要求:①送达限期造林通知,要求停耕停种,春季进行造林,并以村为单位公示,对无主地块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和安排;②清理出来的地块要按规划做好施工作业设计,签订还林合同和造林合同,做好苗木采购调剂、整地、栽植等造林前的准备工作;③对已经完成更新造林的地块,要完成建档工作。对更新未合格的地块,做好补植补造准备工作,年底前与2018年新更新的地块一并验收;④退耕还林损毁地块,完成旧合同解除和新合同签订、设计变更审批和林地资源调整等相关工作,同时完成征占地块和非林地地块销号和备案工作。
  二是5月10日,为春季造林的时间节点。要求:①完成所有采伐迹地未还林或成活率未达到85%以上地块的造林工作,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②加大执法力度,严防农民抢耕抢种,依法严厉打击毁林复耕、抢耕抢种以及拒不还林、非法耕占等行为。
  三是5月30日,为自查上报的时间节点。要求:乡(镇)、街道对本辖区所有造林进行自查摸底,掌握真实完成情况。
  四是6月30日,为依法处罚的时间节点。要求:对未完成造林任务地块,依法进行处罚,并列入雨、秋季造林地块管理,安排补植补造工作。
  五是7月30日,为雨季造林的时间节点。要求,对列入雨季造林地块,组织进行补植补造。
  六是11月20日,为秋季造林的时间节点。对春季、雨季未完成造林任务的地块,全部组织进行秋季补植补造。
  五、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造林责任。
  造林绿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并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行督查考核。
  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是本辖区造林绿化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管理组织,切实落实责任,制定造林绿化方案,落实任务到小班地块,落实造林主体到户,落实责任量化到人,全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二)充分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宣传车、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业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省政府清理采伐迹地还林政策,以及不还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林护绿的生态意识。同时,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上率下,营造人人关心造林、人人支持绿化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技术指导,提高造林质量。
  县林业部门将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乡(镇)责任制,会同乡(镇)共同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指导造林主体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坚持因地制宜、遵循规律、分类指导、分区施策,严把设计关、整地关、栽植关、管护关、验收关,鼓励专业队造林,确保造林质量。
  (四)加大管护力度,保护绿化成果。
  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管护力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巩固绿化成果。一是加大对已还林地块的管护力度。对造林保活率低的地块,要督促农户及时进行补植补造。二是加大对尚未还林的采伐迹地、小开荒和无立木林地的还林力度,签订还林协议,督促还林。三是加大封山禁牧力度。贯彻执行《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确保将封山禁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加大涉林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清理小开荒,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
  (五)整合资金,制定政策,激励发展。
  根据上级要求,调整资金拨付年限。由以往一次性拨付,调整为分三年拨付。其中:第一年,按40%拨付;第二年,按30%拨付;第三年,按30%拨付。
  以下为全额补助资金标准,将分三年进行兑现。各地造林经本地自查、县级核查、市级检查、省级验收合格后,可享受政策补助。
  1.生态林造林政策:单块最小面积为1亩,一是植苗造林,对杨树、柳树、火炬等乔木品种,使用大苗植苗造林的,每亩补助350元。二是埋根造林,对灌木造林和乔木埋根造林的,每亩补助300元。
  2.寒富苹果补助政策:按照沈阳市寒富苹果政策执行,单块最小面积为10亩,要求苗木为标准两刀寒富苹果苗,且栽植密度、营养空间、田间管理、成活率等其它各项因子都要达到市级标准方可享受政策。
  3.除寒富苹果以外其他经济林补助政策:单块最小面积为5亩,符合经济林经营要求,每亩补助350元。
  4.造林补助政策不包含单行造林、苗圃和冠下造林。
  5.造林以奖代补政策。县政府将按照各乡(镇)实际造林面积,给予每亩3元的以奖代补政策补助,用于造林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工作费用。

  附件1:法库县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2017年度法库县造林任务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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