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办发〔2017〕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法库县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价格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业经县政府第十八届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moblie28365365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法库县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价格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市场管理,切实履行招标拍卖挂牌价格评审委员会职能,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工作程序,推进供地计划制定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有效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促进我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招标拍卖挂牌价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价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县价审委员会主要职责
1.县价审委员会是县政府设立的议事决策机构,负责对土地招拍挂市场管理中的价格问题进行决策。
2.根据土地评估测算结果、产业政策、规划条件和土地市场实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出让起始价、底价、标底、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数额。
3.综合确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办理协议出让等手续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等。
4.履行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县价审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管理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国土局等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至5人列席。
县价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国土局,是县价审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规划和国土局主要领导兼任。
(三)县价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拟出让地块的地价测算工作。
2.负责向社会公示、发布县地价委员会有关重大会议决议情况。
3.负责向县价审委员会会议提交讨论议决事项。
4.参与研究、拟定、调研全县地价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措施。
5.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县价审委员会各项决议,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6.负责相关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7.完成县价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
县价审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研究和审议重大问题,由县价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报告,经主任同意后提前或增加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县价审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事项,以价格审定单形式执行。需对外发布纪要或者文件的,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
三、工作程序
1.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提交会议审议的议题,并由办公室主任报送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审定。
2.县价审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会议在县价审委员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下召开,由办公室主任介绍审议事项(也可由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补充汇报),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民主讨论,议定审议意见,最后由主持人集中、决策,各成员单位在价格审定单签字。
3.县价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向县价审委员会报告。
附件:法库县价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
法库县价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陈大为 县 长
副主任:张祥波 县委常委、副县长
牛建东 县政府副县长
刘 俊 国土局局长
成 员:杨俊柏 金融国资局局长
艾英哲 国土局副局长
吕 达 国土局副局长
唐立芳 发改局副局长
王孟泽 住建局副局长
黄殿武 国土局储备中心主任
于德顺 国土局利用科科长
张 伟 国土局交易中心主任
朱立国 国土局评估中心主任
刘佰华 财政局基建科长
朱艳梅 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