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全民健身中心位于沈康高速法库出口西500米处。始建于2012年8月,占地面积3545平方米,建筑面积6022平方米,建筑高度18.45米。建筑主体为3层,局部为1层。工程总投资4500万。内设网球馆1个;篮球、羽毛球综合馆1个(其中篮球场地一块、羽毛球场地5块);乒乓球馆1个(内设乒乓球台20副);综合健身房1个(具备举重、跆拳道、力量训练、武术训练等功能)。室外还有网式篮球场2块,羽毛球场地2块。

  全民健身中心室外场所(广场、篮球场、健身路径器械区)免费使用,室内场馆计时消费,室内场馆收费均低于市场价,羽毛球早、白天、晚每小时每块场地分别为10元、15元、25元;篮球每小时每人10元;乒乓球每小时每块场地5元,年卡450元;网球每小时每块场地50元,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场馆日常管理和维护,活动时间为早上,白天,晚上三个时间段,取得了比较好效果。半年来,到全民健身中心参观、咨询、体验、健身的群众近30000人次,接待机关企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群众自发活动等50余场比赛。全民健身中心在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的同时,还积极拓展经营领域,挖掘和发挥健身中心训练培训,输送人才,营造全民健身氛围的综合功效。充分体现了健身中心承载的健身功能,极大丰富了市民的业余生活,提高了生活品质,增强了身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