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临时身份证申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办理材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居民户口薄,旧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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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持所需要件到居民身份证办理处申领。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0元/证。

  收费依据:《公安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公通字[2003]82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办理地址:法库县金牛街剑桥世家5、6号门市点

  联系电话:024-8711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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