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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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居民持户口薄到法库县居民身份证受理处采集人像,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打印制证核对单,缴纳证件工本费,打印取证凭证。持取证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取证。

  注意事项:户口核对时发现户口项目差错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变更。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后,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地派出所领取二代证。

  收费标准:第一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20元/证,第二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证。

  收费依据:《公安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公通字[2003]82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办理地址:法库县金牛街剑桥世家5、6号门市点

  联系电话:024-8711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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